說了寒假要收3個sub 一個我 一個璁 一個學弟
心理物理實驗就是這樣低 sub不用多 但是一個實驗就要很久
這次的grouping實驗還算小case
全程超高速不休息一次做完30個condition只要 7*30=210分鐘orz
雖說看起來只有三個半小時的時間
再加上中途休息阿 上廁所阿 看看遠方之類的阿
我估計5小時應該可以做完
但是看了璁痛苦的一天 5個小時說不定還有點不夠...
(我自己分開3天做 所以沒那麼痛苦)
可憐的璁禮拜一拖著病體結束5小時多煎熬
沒想到實驗結果並不好 本來想那就算了 另外在找sub
但是因為這個sub實在很講道義
後來竟然主動(還是被逼?:P)約要再重做一次
於是在schedule滿滿滿的情況下 還要在兩天之類擠出5小時作實驗
實在是有夠感恩的啦
(理論上這種sub已是well trained 結果應該很好 所以我prefer讓他們回來做)
剛好LAB最近預算快要沒地方花
所以受試者費也順利申請下來 還可以小小補貼600塊
受到葉老師的影響
對於受試者 我一向是非常尊重和愛護他們 (不是對黑麻糬的那種愛護啦)
(參考這篇文章 人)
不過璁的情形讓我想了另一個問題 我們可以要求付費受試者到什麼程度呢?
加分跟付費 似乎有點相似 但既然付了費用 又好像可以多要求他們一點
但是像璁因為生病或是比較沒有動機的受試者
似乎又不能因為他們做的太爛就硬要他們重做
沒有什麼好想法 只是想到最重要的還是「明白告知」吧
事先說好 因為拿了費用 就請你認真做實驗 這應該滿合理
(套句葉老師的話 你要認真作我才給你錢喔 而且給比較多:P)
若是因為特別因素 像生病 那應該另外在約時間
如果真的做太爛 我應該也不會要求他們要重做之類的
(做一次都很爛了 做第二次還得了:P 就變成拒絕往來好了)
不過璁還是辛苦了
即使有點不得已要重做
希望多少有點受試者費補貼可以挽回對心理學實驗的印象
要不然下次看到心理系南館可能飛也似的逃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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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u, Chun-Min
Department of Psychology,National Taiwan Un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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