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藝人、特別是偶像藝人,以往我總有些偏見。
但看了許多藝人的見證,我除了感謝神的恩典與真道外,更感謝神的大能與作工,讓這些藝人發揮自己的影響力為神作見證。
如同聖經的話:
「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林後5:16)」
他不再披著偶像光環,我不再懷有偏見,他是我親愛的弟兄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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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建豪初信主 每天花一小時祈禱--祈求上帝幫助自己不輕易發怒
李丹 / 基督日報記者
2009年03月13日01時22分 上午 Po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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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ChunMin Chou,Dep of Psychology,National Taiwan Univ
有意思...
回覆刪除當光環越大~更容易迷失在掌聲中~
回覆刪除而被各項伴隨名利而來的事物捆綁著~
信主~找到心中真正的踏實平安~
靠著主的力量~更能發揮才華 在演藝圈中發光發熱